首页 | 资讯 | 教育 | 校园 | 济困 | 艺术 | 文化 | 法制 | 体育 | 奥运 | 星座 | 招聘 | 动漫 | IT | 游戏 | 论坛
中欧EMBA北京班招生
大师云集北京圆明园学院
北语留学硕士预科班热招
人大技术经济与管理硕士
国学大师季羡林亲临课堂
99个精品项目月赚80万!
媒体聚焦扶贫助学各界反响真情驿站爱心联盟扶贫政策爱心回音图说济困济困论坛
 
  济困>济困专题>爱心联盟
爱心基金签道德合同
www.wx216.com 2006-08-17 10:06:41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收藏此页】【打印

    新华网南京4月26日专电(崔益稳 沙志红)江苏长新爱心基金会日前在向受助者发放资助金时,与受助者签订了“道德合同”:如果受助者出现道德问题,将立即停止救助。

    长新爱心救助基金会由江苏省靖江市一家企业出资200万元成立。今年基金会确定65名困难群众为首批救助对象,总计发放救助金16万元。

    基金会与受助对象签的协议中明确了基金会和受助对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第四条明确规定,基金会委托受助对象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受助对象有好吃懒做、家庭不和睦、打骂邻里、赌博酗酒等违反道德和法律法规行为的,此合同中止,基金会立即停止救助。

    爱心救助为何要订下“道德合同”?长新爱心救助基金会有关人士说,帮助弱势群体不讲条件的做法应该得到改变。如果受助人不知荣辱,没有一颗感恩的心,这样的救助就失去了意义,也会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对受助者提出道德要求,将使救助行动更有约束力和教育性。

(责任编辑:陈建军)

  
关闭本页
  【 相关链接 】
网 信 搜 索
查询条件:
查询内容:
中国扶贫基金会
网信论坛
新闻推荐
· 千龙网"冬日阳光捐助"
· 中国助学贷款资助学子
· 慈善志愿者北方网大队
· 丰田设立丰田助学基金
· 北方网慰问特困家庭
· 救助白血病儿慈善活动
焦点图片新闻
   招商广告
网信聊吧 聊出新情
网聚精英 谁与争锋
饮四特酒 展望美好未来
金世纪金典课程成就世纪
海文学校帮助你考研成功
享受雀巢美味,打造美好生活
国家开发银行,真情回报社会
北京圆明园学院正在热招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公司介绍 网信招聘 保护隐私 友情链接 产品答疑 客户投诉
文网文[2006]029号    京ICP证050326  
Copyright © 2004 网信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60014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050326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50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