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11日专电(记者孙彬)从今年起,江苏改变过去建立在“村提留”“乡统筹”基础上的村民互助自养式的五保供养体制,全省20多万农村五保户将全部纳入公共财政范畴。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江苏从2005年就开始实施专门针对五保人员的“关爱工程”。2006年,该省财政将拨1.5亿元,继续实施“关爱工程”,争取集中供养率再提高10个百分点。
目前,江苏省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供养标准平均每年2131元,分散供养人员为1402元。
农村五保供养是新中国第一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多年来,所需经费和实物都从村提留或者乡统筹费中支出。(完)